认识公益彩券

隨著时代的演进与发行地域的不同,彩券发行被赋予的使命与社会责任也有差异。从早期臺湾省政府发行爱国彩券开始,其后政府考量各方建议以及参考海外其他国家的作法后,决定发行公益彩券,並於民国84年通过「公益彩券发行条例」、民国88年通过修正案,同年底开始发行公益彩券,並於民国96年、97年进行法条修正。

公益彩券標誌以两颗相叠的爱心为主造型,取其「心心相连,爱中有爱」的意涵,以黄色(希望与关怀)与红色(热忱的爱)为標章主色;白色(无私的奉献)为辅助用色。饱满的大爱心,做为另一颗爱心飘送出去的依靠,正如公益彩券將盈余挹注到地方社福、国民年金,与全民健保等项目,辅以公益彩券回馈金补助,使得所有人都能藉由公益彩券,为提升社会福利尽一份心力,將关怀、希望、爱传递出去,让爱生生不息。並在右下角摆放財政部標誌,表达主管机关对公益彩券的支持,以及对社会大眾的关心。

公益彩券发行的目的主要有二, 一为「提供弱势族群就业机会」︰依规定,公益彩券经销商之遴选以具有工作能力且能亲自在场销售之身心障碍者、原住民及低收入单亲家庭为限,主要用意就是要確保彩券的公益目標,为弱势族群创造就业机会。 二为「提升社会福利」︰公益彩券盈余,即是提升社会福利经费的来源。公益彩券之盈余分配,50%供地方政府补助社会福利支出,5%挹注全民健康保险准备,45%供政府补助国民年金,用於老人、儿童、妇女、原住民、残障人士以及各县市政府办理各项社会救助与福利。

公益彩券的真諦是你、我及每一个人都可以因为一张小小的彩券而受益。这一张彩券,代表了一个无穷的希望,不仅仅是对中奖的期待,同时也是给予弱势族群能自立生活建立尊严的机会,更让所有在这片土地上的人都能受惠,促使社会的爱与良善循环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