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所属各子公司係依「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间共同行销管理办法」、「个人资料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令函释为蒐集、处理、储存、整合及利用客户资料,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所属各子公司谨声明对於客户资料之蒐集、处理及利用均採行严密之保护措施,並承诺依据下列內容履行客户资料保密措施:
一、资料蒐集方式
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各子公司拥有您的公司/个人资料,係因您是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一子公司之客户,或係从其他合法管道所取得之资料,其中亦包括经公开资讯、经政府机关揭露或第三人有权提供之合法资料。
二、资料分类、利用范围及项目
(一)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各子公司会將您的资料进行分类,其中包括基本资料、帐务资料、信用资料、投资资料、保险资料,以及上述资料所衍生之其他依法取得资料,並得於法令许可范围內增刪上述资料之分类与內容。
1.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公司名称、出生年月日、核准设立日期、身分证字號、统一编號、电话、地址及电子信箱、行为能力样態、关係人/关係企业等资料。
2.帐务资料:包括帐户號码或类似功能號码、信用卡(现金卡)帐號、存款帐號、交易帐户號码、存借款或转帐/匯款交易资料、其他往来交易资料及財务情况等资料。
3.信用资料:包括退票纪录、註销纪录、拒绝往来纪录、信用/保证交易及业务经营状况等资料。
4.投资资料:包括投资或出售投资之標的(含衍生性商品)、金额及时间等交易资料。
5.保险资料:包括投保保险种类、年期、保额、缴费方式、理赔状况及拒保纪录等相关资料。
(二)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各子公司仅於法令所允许及业务需要之必要范围內,处理、利用您的资料。
三、客户资料之储存及保管方式
您的资料將被严密的保存在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各子公司的资料处理系统中,必要时,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各子公司可能依法委託具有高度安全性、稳定性且管理严格的资讯公司储存及保管您的资料。同时,任何人皆须在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各子公司订定之资料管理规范下,始可取得与利用您的资料,未经授权者即无法通过资料处理系统取得、变更您的资料。
四、资料安全及保护方法
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各子公司用以储存及保管客户资料的资料处理系统,皆建置有防火墙机制以防止入侵,並以安全之防护机制储存密码,以防止第三人不法入侵或內部之非法使用。
五、资料利用目的及揭露对象
(一)为符合相关法令函释规定或相关政府机关之要求所为之揭露
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为符合相关法令函释规定或配合政府机关之调查,有可能將您的资料揭露予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主管机关、税捐稽徵机关、法院、司法机关,及其他依法有调查权之机关。
(二)子公司间之交互运用
中国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之各子公司为提供客户更多元完整之金融商品或服务,在符合法规或取得客户同意之前提下,得將您的资料提供予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其他子公司为行销目的之建档、揭露、转介或交互运用。目前得进行客户资料交互运用之子公司如下:
- 中国信託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託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託资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託证券投资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台湾彩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託產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託资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託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目前有进行客户资料交互运用者如下:
- 中国信託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託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託资融股份有限公司
六、客户资料变更修改方式
(一)如您有变更留存本公司资料需求,可以透过本公司之官方网站上所揭露之客服电话,或其他服务管道等方式,变更您的相关资料。
(二)如您留存於其他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之资料有变更,您可透过往来之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之官方网站上所揭露之营业据点、电话、网路或其他服务管道,更正您的相关资料。
七、资料交互运用选择退出方式
您有权透过上开第五条第(三)项所列子公司之服务管道,向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申请停止交互运用您的资料,並自提出申请后三个工作天內生效。
前述保密措施如有任何修改或变动,將於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网页或以其他主管机关认定之公开揭露管道办理公告。